国家奖学金公示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0-09-23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班主任推荐,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其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学科竞赛、社会艺术实践、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经绍兴艺术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拟推荐:2018舞美班(2018级舞蹈表演专业)陈余琪1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议结果于即日起至9月28日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绍兴艺术学校教务科反映。联系电话:88337063。
绍兴艺术学校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