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艺术学校关于加班及报酬的管理规定
1、科室工作尽量安排在工作日完成,如因工作需要,须在非工作日完成,实行预报制,由科室负责人提前统一安排,订出计划和说明加班时间及内容。
2、加班要及时填写《加班申报表》,按要求写明加班日期、工作内容、加班实际工作时间等,由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加班一般要求每天实际工作7小时,保证全天不少于6小时,半天不少于3小时,加班工作时间不到最低标准的,以累计满足3小时为半天计。加班上下班时间为白天:8:00—11:30,下午1:30—5:00,随季节变化,上下班时间可作适当调整,但实际工作时间保持不变。由科室统一安排的工作,特殊情况下,在时间要求上可灵活处理,便须得到科室负责人认可。
4、每月月底各部门加班由科室负责人统计,按要求填写并复核好《加班统计表》,同时在审核栏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校办公室按标准核算发放加班报酬。
5、班主任(生活指导)和非学校科室人员,为协助科室工作而加班的,其加班由该科室负责统计。
6、加班报酬标准:50元/天。学校安排的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也按50元/天发放。
7、各部门要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加班的规定,统一认识,统一要求。部门负责人要对学校负责,认真把好审核关,如有失职,将追究责任。各科室执行学校加班规定的情况将作为科室考核和衡量科室负责人思想、工作水平的重要方面。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解释权归校部。
绍兴艺术学校加班申报表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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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人员 |
加班内容 |
加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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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加班总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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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领 导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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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加班总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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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艺术学校加班情况统计表
填报科室: 负责人签字:
姓名 |
加班日期 |
加班主要内容 |
加班天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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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领 导 审 核 |
(签名) 年 月 日 |
主 管 领 导 审 批 |
(签名) 年 月 日 |